2008/2/13

"媽媽"選手 首次參加"西班牙小姐"比賽

新聞轉載自 新華網

自2007年6月西班牙宣布取消參賽佳麗不能有生育史的規定後,兩位在地區比賽中脫穎而出的"媽媽"選手將首次參加今年"西班牙小姐"選美大賽。這兩位選手分別是坎塔夫裏亞省的桑德拉.貝加和薩拉曼卡省的葆拉.桑切斯。貝加有一個8歲的兒子,桑切斯的孩子才10個月。她們在地區預賽上分別獲得第一名,獲得參加全國比賽的資格。貝加說,她為能參加全國比賽感到驕傲,同時非常感謝去年地區冠軍安赫拉.布斯蒂略為"媽媽"選手爭得參賽權。

2007年,布斯蒂略當選“坎塔夫裏亞小姐”,並獲得參加全國比賽的資格,但當評委得知她有一名3歲的孩子後,決定收回其桂冠。布斯蒂略四處奔走,要求取消這一歧視性規定,並將活動主辦機構告上法庭。她的行動得到廣泛同情和支持。

“西班牙小姐”比賽組委會于當年6月宣布取消參賽佳麗不能有生育史的規定,使這一賽事終于向“媽媽”們敞開了大門。但由于國際選美比賽仍不允許有生育史選手參加,因此即便"媽媽"獲勝,也只能讓其他選手頂替參加國際比賽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