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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5/2

西班牙留學 可以打工嗎?

關於到西班牙念書的留學生是否能在西班牙打工的問題,根據中華民國(台灣)駐西班牙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資料,原則上,只要您持有合法的學生居留證,那麼您是可以在西班牙境內打工的,只是請注意下列兩項條件:
  • 打工前,務必先向西班牙勞工部會提出申請,
  • 每周最多只能打20個小時,即所謂的半天工(media jornada)。
其實很少聽說有那麼"古意"的台灣學生,還真的特意去申請的,因為依學生的情況,大多都是直接打黑工,也就是讓對方直接把錢交到你手上,而你也就不會有需要"報稅"的問題。總之,要記住,為了預防日後不必要的糾紛,一開始和對方面談時,就應該把話講清楚,告知對方你是"以學生身份居留的,所以無法報帳(no puedo emitir factura)",對方就會瞭解的,再來就是對方"願不願意的問題"了。

當然,打黑工是違法的,只是因為台灣學生所接的打工機會,通常都是一些"沒有固定工作時數"、"每周不滿二十個小時"的零工,尤其更不需要怎麼"拋頭露面",例如中西翻譯、中文教學、中國領養小孩的褓母等工作,所以通常也較能避免被警察臨檢的窘境。

2007/12/12

西班牙人的年終獎金
Una paga extra llamada "extraordinaria"

在台灣找工作,通常求職者詢問的是"月薪",但在西班牙找工作,"年薪"才是重點。

西班牙人領薪水的方式很奇特。通常你和公司老闆談好"年薪"後,你的年薪並不是以"年薪除以12個月"來計算,而是會變成"除以14個月",這就是西班牙有名的"14 pagas
(14份薪水)" 。這14份薪資的付款方式是,除了每年的十二份月薪外,公司會在"年中"(暑期度假前)和"年終"(聖誕過年期間)左右把另外兩份發給員工,並稱之為"pagas extraordinarias"。也難怪有人會大嘆這根本是替一些"平常沒有儲蓄觀念"的人制定的方案,讓他們暑假才有錢度假、年底才有錢過節、過年!

因此,很多西班牙人都反應,"14 pagas"的付薪方式其實是在營造一種"讓員工以為自己多領了額外獎金的假象"(da una sensación de "ficticia" de estar cobrar más),因為到頭來,每年領的總金額其實就是當初自己和公司談好的"年薪",所謂一年兩次的"pagas extraordinarias"根本就不是什麼額外的獎金,而是自己原本應得的薪水啊

這樣看來,其實西班牙人的"年終獎金"和台灣的"年終獎金"意義並不相同。台灣的年終獎金是公司對員工的一點心意,從一整年的公司營利裡,發放一部份給員工當"獎勵金"。但是西班牙的年終獎金卻是原本就是屬於員工的薪水,根本不是任何"獎金"


當然,若按照台灣年終獎金制度來看,其實西班牙也有公司會台灣公司一樣,發放公司的部營利給員工當"獎勵金",當然,那些公司的員工每年收的就不是" 14 pagas",而是"15 pagas"(有的甚至有"16 pagas")!那次的paga extra通常是在每年的三月份發放,所以也叫做"paga de primavera",而這個paga才應該算是真正名副其實的"年終獎金"!